西南政法大学简称西政,位于中国重庆市,是一所重点政法类高等院校,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政法类高等院校之一,也是国家“双一流”(B类)建设高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官网,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报名条件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方向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两种,学术型注重科研能力,应用型强调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职业素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一) 全国统一考试
报考者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学历要求如下:
-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考和网教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 拥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
- 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两年及以上,或本科结业生(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毕业证书或认证书。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同等学力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在网报确认时提交一篇在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著)。
(三) 专业学位
- 法律(非法学):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 法律(法学):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含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本科毕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专科毕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硕士博士毕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招生执行相关规定。
- 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会计、应用伦理学、知识产权: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 单独考试
- 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 本科毕业4年以上,或硕士博士毕业2年以上,业务优秀,有科研成果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单位同意和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
(五) 其他
- 其他符合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 学校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具体招生人数详见专业目录。
- 学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所有专业均可报考,考生须符合相关规定。
-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和工商管理硕士,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
(一) 网上报名
- 时间: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 注意事项: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单独考试考生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初试加分政策的申请均在网报阶段进行。
(二) 网上确认
- 具体时间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为准。
- 网上确认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术型硕士需提交论文,单独考试考生需提交相关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修改。
四、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准考。准考证下载时间预计在考前10天左右。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 初试日期:2024年12月21日—22日。
- 复试时间:2025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六、复试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需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另行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
-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不同,详见招生简章,新增专业的收费标准待审批后确定。
- 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奖助学金,具体办法见学生工作部网页。
- 学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或三年。
- 学习方式:全日制为全脱产学习,非全日制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 毕业就业: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 住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住宿。
十、其他事项
- 考生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政策,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自负。
- 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资格或学籍。
- 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单独考试考生录取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 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 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 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
- 传真:023-6725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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