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学校源于1900年创立的德国驻华机构“胶澳总督府官立青岛医学院”,1958年正式更名为青岛大学,至今已有百年历史。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5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青岛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青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旨在造就德才兼备、服务国家的高层次人才。我们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的优秀毕业生。要求学生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培养方向分为:
- 学术创新型人才: 侧重于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使其能够胜任高校及科研机构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 实践创新型人才: 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其能够胜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招生类别
- 就业方式:
- 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合同就业。
- 非定向就业: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 学习方式:
- 全日制:在校全脱产学习。
- 非全日制:在职非脱产学习,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标准。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招生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 学位类型:
- 学术学位:以培养学术研究能力为主。
- 专业学位:以培养专业实践能力为主。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或“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其余为学术学位专业。
三、招生计划
- 本年度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700名左右(含推免、转段、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其中全日制约3200人、非全日制约500人。
-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 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等相关内容请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已进修所报专业本科4门及以上相关课程且成绩合格。
-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 报名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仅限部分专业学位领域。
-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相关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手续。
我校考点只接收青岛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青岛市社会考生,青岛市社会考生如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须满足一定条件。
(一)网上报名
- 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信息填写准确且在招生阶段保持联系畅通。
- 注意事项:
-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进行认证,并在网上确认前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核验。
-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 考生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向所在报考点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考生应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具体科目及考试方式详见招生简章原文。
(四)我校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为笔试。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三)学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的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五)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加分政策,具体加分项目以教育部管理规定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和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 新生应按时报到。
八、其他
- 学制: 学制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为准。
- 学费: 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 奖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项目等。此外,学校还提供三助岗位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 考研辅导: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 信息发布: 我校研究生招生所有信息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开。
-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 本章程与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 咨询、监督与申述渠道:
- 联系部门:青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
- 邮 编:266071
- 联系电话:0532-85953655
- 电子邮箱:qd859536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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