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2025 上海音乐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

上海音乐学院创建于1927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四所高等音乐学府之一,也是中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学科门类最齐全的专业音乐院校,素有“东方音乐学府”之美誉。学院坐落于上海市中心,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雄厚的师资力量,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音乐人才,推动中国音乐事业的发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2025,上海音乐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2025 上海音乐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

上海音乐学院2025年全国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上海音乐学院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高水平音乐创作、表演、研究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科专业

详见附录。

三、学制

三年。

四、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预分情况仅供参考。上海音乐学院将根据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布局与社会需求,对招生名额进行分配。我院开设以下专项计划招生(由国家下达具体专项计划名额):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五、报考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5 年 9 月 1 日)或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专业学术成果。
      •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提交相关证明。
  2.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身份的具体规定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 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3.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下达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通知要求的,可以报考“少民骨干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办公厅文件为准。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 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 年10 月9 日至12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流程:
    •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认真阅读相关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 考生本人的网上报名号和密码请务必牢记。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 报考音乐文献编译领域的考生初试外语语种如下(其余各专业方向的初试外语均必选英语):
    • 报考音乐文献编译-日语:初试外语必选日语。
    • 报考音乐文献编译-俄语:初试外语必选俄语。
    • 报考音乐文献编译-德语:初试外语任选英语、日语、俄语。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当选择相应的专项计划,并如实填报相应的专项计划相关信息。

(二) 网上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于规定时间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相关信息。
  2. 网上确认应当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请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 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 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6.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 提交材料

  1. 以下类别的考生在办理完毕资格审查等手续后,须在下表规定时间之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教学大楼 313 室):
考生类别提交材料提交时间
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须为签字、盖章的原件)2024 年 11 月 8 日
在校研究生考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 上海音乐学院在初审考生报考材料后,准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上海音乐学院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 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报名材料与报考费概不退还。
  3. 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自学情况,进入复试后,加试音乐史论基础。

七、考试

  1.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届时考生可登陆我院研究生部网站查询复试名单,进入复试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2. 初试日期: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初试地点:在上海报考点报考的考生,所有科目在本市考试院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外省(市、自治区)报考点报考的考生,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研招办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3. 复试日期:2025 年 4 月上旬,具体日程安排以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复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报考各表演专业的考生,应根据相应的专业主课考试曲目要求,填写《考试曲目表》(请从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在参加复试专业考试时现场提交。
  4.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上海音乐学院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校、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学术成果。以上材料的具体提交日期见复试通知。
  5. 考试科目、考试具体要求等内容详见附录。

八、录取

  1. 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参照上海音乐学院各学科专业的预分计划方案,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专业发展潜能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因素,择优录取。
  2. 上海音乐学院《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届时将公示于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3.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上海音乐学院无法调取非定向考生档案,造成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学费、住宿及奖助政策

  1.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3000 元/年。
  2. 上海音乐学院将为非上海市户籍的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3. 奖助政策参照国家相关文件,并结合上海音乐学院相关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

十、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 20 号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教学大楼313 室)

邮编:200031

研招办电话:(021)53307326

研招办邮箱:yjszs@shcmusic.edu.cn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shcmusic.edu.cn

十一、监督

纪检监察办电话:(021)53307155

纪检监察办邮箱:jjjc@shcmusi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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