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以下简称北电)创办于1950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电影高等学府,享有“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之美誉。北电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培养了众多中国电影界杰出人才,如陈凯歌、张艺谋、冯小刚、巩俐、章子怡等,对中国电影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北京电影学院考研招生简章,北京电影学院考研的招生专业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郑重提醒
-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
- 报考美术学院、动画学院、中国动画研究院、数字媒体学院的考生必须在北京电影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点”需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
- 报考上述院系以外其他院系的考生需根据以下原则选择报考点:
-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报考点“1150”的考生须仔细阅读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电影学院报考点公告》。
- 报考文学系、导演系、表演学院、摄影系的考生必须按照相关院系要求于10月21日前将报考材料发送至相关院系。
- 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 考生专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①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CSSCI 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论文;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网上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 报考文学系、导演系、表演学院、摄影系的考生须符合该院系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
备注: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请将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拍照或扫描以压缩包的形式于10月21日前发送至yzb@bfa.edu.cn,压缩包文件命名规则:身份证号+姓名+何种期刊遴选体系。
(二)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须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初试费。未在规定的网报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支付初试费的,报名信息无效。确认期间不再受理补交初试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材料转入北京电影学院,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 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不转入北京电影学院,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录取前定向单位、招生学校、考生个人等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 考生应在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预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按规定缴纳初试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交费。“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 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的,可按要求报考,我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重要提醒:我校原则上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学术学位硕士、影视技术系本年度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 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时填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编号。
-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
(二)网上确认
具体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后续公布的《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确认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北京电影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 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 初试科目:
-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
-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
- 考试大纲及命题: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由北京电影学院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介绍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院系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介绍》。
- 初试考试地点:考生报名时选择的考点。选择“北京电影学院”考点的考生,请注意查看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具体的考场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2024年12月中旬公布。
- 考生成绩由北京电影学院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北京电影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预计于2025年3月中下旬发布),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前,北京电影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研究生院官网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北京电影学院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北京电影学院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北京电影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体检
北京电影学院在拟录取后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北京电影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北京电影学院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北京电影学院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制、收费标准、奖助
北京电影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北京电影学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22000元/学年。
北京电影学院相关奖助办法见附件。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北京电影学院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 北京电影学院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校园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www.bfa.edu.cn/yx/yjsb/index.htm),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因不及时查看校园网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耽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 北京电影学院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凡是以北京电影学院旗号举办的考研辅导班均属假冒;北京电影学院从未公布过往年专业考试试题,也不出售往年专业考试试题。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
北京电影学院研招办电话:010-82283407(电话接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6:30)
北京电影学院研招办咨询邮箱:yzb@bf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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