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联合中国南方航空、中国国际航空在辽宁省招收2025年高考男性飞行技术专业学生。

一、 招生计划
具体计划以最终公布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 培养目标
培养国内民航运输企业(包括国航、南航、邮航、川航、长龙航、厦航、成航、吉祥航、山航、华夏航、多彩贵州航、春秋航、京东货运航等)飞行员以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教师。
三、 招生条件
对象及范围: 2025年辽宁省高考男性应、往届高中毕业生,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外语限考英语,高考选考科目必须为“物理+化学”。
政治条件: 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
身体条件: 通过指定民航体检鉴定机构的招飞体检。
心理品质: 通过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
文化条件: 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高考文化课总分60%的最低控制线;英语单科原始成绩≥95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 招生程序
网上报名: 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招飞系统 (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 或 http://mhzf.caac.gov.cn) 完成注册、填报志愿、信息查询、初选(面试、外科筛选、英语测试、职业能力测试)、体检鉴定(含心理检测)、确认申请和背景审查等。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5月31日。
初选: 部分市设有初选点,具体地点关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初选前请仔细阅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含南航、国航)》(附件1) 并填写《2025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初选表》(附件3)。
体检和心理测试: 通过初选的考生参加上站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经初选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单项淘汰,费用自理。
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背景调查。
录取考生须服从学校安排,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或指定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协议。
五、 联系方式
中飞院: 杨老师 13550631960
南航: 任老师 024-23198395
国航: 孙老师 0411-88123167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
请参考
附件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含南航、国航)
附件2:2025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本校)、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初检日程安排
附件3:2025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初选表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招飞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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