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研究生的学制规定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吉林大学研究生的学制规定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研究生的学制规定

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吉林大学202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8000人(含统考生、推免生、医学5+3一体化、强基计划转段和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69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100人。各学院招生计划详见《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援藏计划”“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二、学习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且不提供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习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考生,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招生单位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习年限按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三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规定专业(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1)或(2)或(4)要求。
    •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1)或(2)或(4)要求。
    •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
    •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 报考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强军计划”考生应选择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长春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各报考点报名公告为准。

(一) 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规定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于2024年10月28日前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jdyzb@jlu.edu.cn。
  7.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初试加分政策。
  8.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在理工农医学科门类相关专业招生,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招生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中定向单位以报考信息为准,不得变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
  9.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0.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1. 报考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只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学校复试分数线的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得申请调出该专项计划;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生源充足情况下,不接收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调入。
  12. 报考学校“强军计划”考生,只能选报《“强军计划”研究生报考学科目录》内规定的学科(专业)。
  13. 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报考类别项必须选填定向。
  14.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15.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6.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7.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8.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9.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 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 补充说明

  1. 凡取得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24年11月8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确认的《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至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将不被纳入该计划报考。
  2. 学校预计在10月20日左右公示各学院(中心、所)招收的202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医学5+3及强基转段生等拟录取名单,届时请各位考生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及时关注,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

七、考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 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科目910造型基础(素描半身像,以照片为准)、911专业基础在12月22日进行,具体考试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吉林大学招生网官网。
  2.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具体复试内容范围、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自定。
  6.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7. 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各招生学院(所、中心)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九、录取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招生学院(所、中心)组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被录取考生于录取当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学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吉林大学复试分数线的差值(以下简称“线差”)进行划线并排序。初试满分300分的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给学校的分省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没有合格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线差”由高到低的原则调剂给生源充足的省份。“线差”相同时,理工学科考生优先,之后以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定向服务地区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网站。

对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学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吉林大学复试分数线的差值进行划线并排序。初试满分300分的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给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线差”相同时,按照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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