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是福建省属重点建设高校,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简章,福建医科大学考研招生简章重要信息解读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福建医科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5年,福建医科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876名,含推免生、统考生、长学制转入研究生阶段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实际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统考招生人数可能因正式招生计划及推免生录取情况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专业代码以“03”开头为法学,“04”为教育学,“07”为理学,“08”为工学,“10”为医学,“12”为管理学。第三位为“5或6”的为专业学位。
报考条件:
(一) 中国公民。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体检要求。
(四) 学历要求:
-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9月1日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认证书)。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五) 专业要求:
- 临床医学学术型专业(代码1002开头)要求本科为医学类或生物学类。
- 口腔医学学术型专业(代码1003开头)要求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制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专业也可接收五年制临床医学学生。
- 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1、1052开头)要求符合执业医师报考资格规定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医学本科毕业生,且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原则上不得报考。
(六)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代码125200,非全日制)要求本科毕业后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硕士/博士毕业后2年以上工作经验。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
- 报名时选择填报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 复试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 审核未通过的,只能调剂到普通计划。
(八) 推荐免试研究生:
请关注《福建医科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三、报名
(一) 报名流程:
- 网上报名: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预报名:10月9日至12日),每日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二) 推免生:
-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报名。
- 未被录取的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 已被录取的不得再参加统考。
(三) 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 专项计划: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
(五) 注意事项:
请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政策,因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自负。
(六) 信息查询:
请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网等发布的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查,不符条件者不予考试。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在2024年11月15日前提供认证报告。
五、初试
(一) 准考证:考前十天左右在研招网下载打印。
(二) 证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 科目及时间:
详见招生简章原文。
(四) 考试大纲及命题:
详见招生简章原文。
(五) 考试要求:
详见《准考证》和报考点通知。
六、复试
(一) 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确定。
(二) 复试办法:复试前在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公布。
(三)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
七、调剂
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缺额信息,考生可填报调剂志愿。具体办法复试前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
八、录取
(一) 录取工作: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相关要求,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考试成绩和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二) 录取类别:
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三) 学习形式:
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九、入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
十、学制、学费、住宿费和奖助办法
详见招生简章原文。
十一、其他
(一) 学院代码:详见招生简章原文。
(二) 培养所在校区:详见招生简章原文。
(三) 研究生指导教师:详见研究生处网页。
(四) 参考书:学校不提供,目录后所列书籍仅供参考,学校不代购。
(五) 其他事项:详见教育部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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